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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1年招录800名选调生公告

2021-1-22 16:31| 发布者: quanshiyinian| 查看: 88| 评论: 0

摘要: 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 ...

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1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00名;面向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70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

1.定向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报考;95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

2.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生源地)的选调职位。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731日。

三、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2021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81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81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81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1731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1731前获得毕业证,在20211231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8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8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

9.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1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1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11210:002021127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

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于202111210:002021128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12912: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35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2021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学生成绩单扫描件;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报考A01-A11M01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院校录取名册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扫描件;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环节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3810:003148: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组织笔试

初步定于2021314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

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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