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黔东南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黔东南州2021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拟招聘人员、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定兵、公示、签订协议、退役选岗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结合2021年度春季黔东南州征集大学毕业生入伍任务,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委编办、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计划春季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36名。各县(市)具体名额见《黔东南州2021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春季在黔东南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2021年3月4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并进行了学历电子注册。 5.符合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2021年春季征集条件的男女青年。 7.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自愿在黔东南州应征入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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