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岗位及其所需条件均详见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五年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17日下午18:00; (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党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xyw@szlhq.gov.cn(邮件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的格式命名,单个文件不超过1M)。 (四)联系电话:0755-23332561。 (五)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通知。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由单位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 五、人员聘用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防疫要求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需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考生入场需佩戴口罩,入场前测量体温,并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考生就坐保持间隔。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由龙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1.龙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4.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党校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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