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州市人才储备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高中教师(储备人才)10名、市直属幼儿园教师1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高中教师(储备人才)10名(详见附件1:《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聘教师(储备人才)岗位表》)。被聘用的教师使用人才储备专项事业编制,指派到相应学校工作,由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当教师所在学校空出编制时,引进的人才转用该学校的编制。 2、招聘幼儿园教师12名(详见附件2:《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1、高中教师(储备人才)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毕业生),并要求应聘者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本科学段专业属同一门类或相近专业。 2、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优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毕业生)。 具体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见附件《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聘教师(储备人才)岗位表》、《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需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周年的; 3.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对应聘者采用现场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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